本博客主題就是:尋找自己每一個所作所為背後的感覺!“百受王的感覺空間”,意即:百感交集,敢於承受,勇者為王。何謂勇者為王?有高材生因為考不到第一名而自殺,有俊男因為追不到美女而自殺,有商家因為當不成首富而自殺。回頭看看全球億億萬萬的小人物,明知自己此生不可能特出,也不可能傑出,卻還選擇活下去,突然覺得──他們才是最勇敢的王者。



2009/6/20

可以接受,以及不可以接受的死亡。

2009年6月14日,朋友間互傳一則短訊:謹以沉重的心情通知,我們的好友XXX,已於昨日因車禍去世。

幾分鐘後,我在報章讀到了有關XXX去世的新聞,記者竟然懷疑他的死是”尋仇謀殺”。細讀之下,原來XXX快速超車,被超越的那名車主忿忿不平,加速追上XXX還作狀恐嚇並作勢要撞他,結果XXX緊張之下為了閃避那車主,反而不慎撞向迎面而來的大貨車,當場身亡。看來,應該只是一宗路霸無心致死事件,相信那名路霸車主只是脾氣發作,導致一條生命的喪失(XXX留下3名小學未畢業的子女)他也會終身內疚。

XXX享年34,是我第二位車禍身亡的學弟。我第一位死於車禍的學弟去世於1993或1994年,享年約20歲左右。他當時騎着電單車,在一條單程道(one way)上行駛,理所當然認為前面不會有車輛過來。怎知突然迎面高速駛來一輛大羅裡,當場就將他輾死了。事後羅裡司機向警方承認,自己醉酒駕駛神智不清,根本不知道自己反方向駛進了一條單程道,無心親手奪走一條20歲的年輕生命,相信他也會一世活在陰影中。

兩宗車禍的共同點,就是它們皆屬於”不可以接受的死亡”。尤其當年我知道20歲學弟的死因時,便對自己說,如果他是因雨天路滑、危險駕駛、閃避貓狗行人等72項其他合理及常見的情形下車禍身亡,我們大家還可以接受,至少心理上會好過些。但,正確駕駛在單程道上,迎面竟然來了一輛大羅裡?這是千中無一的特殊案例,他沒有犯上任何疏失,這是屬於慘死枉死案件啊,為什麽偏偏要是他?同樣的,XXX竟然是被路霸追嚇而車禍身亡,這也是千中無一的特殊案例,他沒有犯上任何疏失,這是屬於慘死枉死案件啊,為什麽偏偏要是他?

然而事隔15年,我已不是當年的無知小伙子。各種宗教、靈修及心理學的課程,終於讓我明白到,只要是已發生的事情,就是已發生的事情,我們都必須接受現實。如果硬要區分倘若那樣我可以接受,現在這樣我不能接受的話,只是讓我們倍增痛苦的執著。

學校及家庭教育,以及傳統社會觀念,都給了我們有限的知識,加上僵化的是非標準,讓我們以為自己知道某些事情應該是這樣的,否則就是不合理的。所以我們認為理所當然,小心駕駛就應該安全無患,年老才會死、年輕不會死,卻忽略了在現實社會中,死神並非以“小心”或“大意”、“年輕”或“年老”為標準來挑選對像的。

只有真正面對死亡的真相,才懂得正確去應對處理,生死學的書籍雖然不必常看多看,趁早看一兩本還是應該的。大馬人的話,我推荐本土生死學專家曾廣志的書。我一位朋友的弟弟,也是30多歲,一直很健康地和我們一起吃喝玩樂,結果驗出有癌症後,半年內就身亡了。我那位朋友無法接受事實,一度出現神智不清、胡言亂語的輕微精神病狀況,之後我送了她一本曾廣志寫的《和死神喝下午茶》。幸好她也願意翻閱,幾天後發了一則短訊給我,道:謝謝你那本書,我讀完後,現在情緒總算平靜安寧下來了。

其實類似的執著生活中屢見不鮮,以下是信手拈來的幾項,你是其中之一嗎:
  1. 如果我兒子至少活到40歲,或結婚生子後才死亡我還可以接受,但他才20歲還不曾談戀愛就去世了,你要我如何接受?
  2. 如果因為自己又笨又學歷低而貧窮我可以接受,但我又聰明又學歷高卻也這麽貧窮,你要我如何接受?
  3. 如果因為自己又窮又醜而找不到女朋友我可以接受,但我長得又英俊又有錢,卻仍然沒有女朋友,你要我如何接受?
  4. 如果我生長在台灣的話,中文寫作的能力可以輕易找到高薪的好工作呢。為何偏偏我生長在馬來西亞,中文寫作的能力只能找到很低薪的爛工作?
  5. 如果我生長在新加坡的話,便能活在一個少貪污、政府精明、交通方便的環境。為何偏偏我生長在馬來西亞,一個烏煙瘴氣的國家?
這世界上並沒有所謂可以接受的死亡,或不可以接受的死亡;也沒有所謂這樣可以接受,那樣就不能接受的事情。

這世界上只有一種事情,就是:任何在現實中會發生的事情。只要是在現實中會發生的事情,就是我們必須學習去接受、面對、處理的事情。